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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件始末?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11月22日,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未宣判,举证责任分配存争议。
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原告方败诉,黄光裕无需赔偿。
案情简介
黄光裕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个人资料
姓名:黄光裕
出生年月:1969年5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籍贯/国籍:中国
籍贯:广东汕头
04年个人财富:105亿元 ;
05年个人财富:140 亿元;
07年个人财富:450亿元(2005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排名:1;2007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排名:4);
08胡润百富榜:430亿第三次问鼎中国首富,第三次当上中国首富(他曾蝉联2004-2005年首富)。
被诉罪状
(一)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拟将中关村上市公司与黄光裕经营管理的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股票代码000931)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二)黄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间,在拟以黄光裕中关村上市公司收购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三)杜鹃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协助管理上述79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等事项,并直接或间接向杜薇、杜非、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代传交易指令等,79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
(四)许钟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调拨资金,并指使许伟铭(另案处理)在广东地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共计30个。上述股票账户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4.14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30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9021万余元。其间,被告人许钟民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及其妻子李善娟(均另案处理)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使用其个人股票账户分7笔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81万余元。
案件进展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事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被罚500万。
2010年8月3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
2012年10月,黄光裕狱中表现好减刑10个月 被调任花房工作。
2012年12月20日,长达近两年的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宣判。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方败诉,即黄光裕无需赔偿。
黄光欲因为什么入狱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就其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准确地说,是现任国美董事会主席陈晓和身陷囹圄的国美创始人黄光裕之间的是是非非。最新的市场传闻是,香港高院致黄光裕传票,国美电器董事局已向黄光裕提出了七项索偿——除了已经通过公告方式发布的“回购行为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诚信”外,还要求黄光裕提供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账目,并在此基础上要求黄光裕赔偿相关的金额。但国美电器没有列出具体的赔偿数目。
曾是“接班人”
在陈晓向黄光裕开战之前,双方曾有过亲密的合作。2006年,正是黄光裕收购了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其后,黄光裕更是公开表示,“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客观来说,当时的陈晓,确实是家电行业的风云人物之一,陈晓仅仅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就让永乐电器成为了一方霸主。
一个侧面的佐证是,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时,永乐电器成功集资12亿港元,并成为仅次于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排行第三的家电连锁巨头。
在国美收购永乐之后,还是有人怀疑陈晓将不会适应从老板到职业经理人的转变,并认为他只是国美电器的“局外人”,根本不会跻身国美电器的核心决策层。随即,“架空”陈晓的说法不禁在坊间流传开来。但陈晓一直都没有对此作公开回应,只是承认当时的决策层结构是黄光裕的体系。但颇为讽刺的是,曾被黄光裕视作自己人的孙一丁和王俊洲,现在已投向了陈晓的怀抱。
不过,就当时来说,黄光裕给足了陈晓面子。历数每次国美电器的相关会议,往往走在前台的都是陈晓,而黄光裕似乎刻意躲在幕后出谋划策。而这个阶段,也是双方合作最黄金的时间段。
走向决裂
一场变故,彻底让陈晓走上了前台,离开了他熟悉了两年的职业经理人位置。2008年11月底,在黄光裕被捕后,陈晓接过了国美电器的帅印。在短暂的喘息之后,陈晓开始了自己的资本操作路径,并逐渐与黄光裕走向了决裂,包括与家族经营式思维的决裂。
2009年6月,对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据港交所的资料显示,在入股后,贝恩资本持有国美电器股权32.26%,仅次于大股东黄光裕家族。这在后来被解读为陈晓与黄光裕走向决裂的开始。
在逐渐摆脱危机后,陈晓紧接着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该方案涉及总计3.83亿股股份,总金额近7.3亿港元。根据媒体的报道,陈晓与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属公司董事共获授购股权为1.255亿股,其中陈晓获2200万购股权,股权激励覆盖了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此举更是将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黄光裕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换姓。首先,为了对抗贝恩资本,黄光裕通过增持,保持了自己33.98%的持股比例。其次,今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也就是陈晓口中“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由来。
彻底翻脸
当然,上述的一切都是在半公开的状态下进行的。8月5日,随着国美电器发布公告起诉黄光裕,陈晓与黄光裕的冲突正式明朗化。“国美对黄光裕彻底失望。”陈晓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态。这也标志着陈晓与黄光裕的彻底决裂。
现在,为了夺得国美电器最后的掌控权,双方都已对外宣称,获得了相关资本机构的支持。可是,鹿死谁手,还未可知。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无论是黄光裕,还是陈晓,双方的出发点都没有错,都是为了国美电器走向正轨,重新成为市场上的领头羊。
或许,应该这样说,在这场争斗中,谁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双方身处资本的江湖,错的是身不由己的形势,错的只是对国美电器未来发展的过度关切。正如陈晓所说,“我和黄光裕矛盾不深。”
黄光裕刚出狱就卖40亿资产,他当初为何会入狱?
让我们梳理一下事件的经过: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入狱,最近出狱两个月后,黄光裕卖掉了旗下的商业地产项目悦秀城,接盘方为颢腾投资与外资联合体。网传交易价格为40亿元,颢腾投资表示,该项目总投资40亿元,包括收购价格和其他收购成本、改造装修费用、利息等,预计2~3年后开放。
黄光裕出狱后为什么卖掉商业地产?可能的原因之一想要对国美商业地产的调整,通过卖掉商业地产项目筹集资金然后集中发展国美商都;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的原因,他准备全面放弃商业地产,把获得的巨额资金用于国美互联网业务的扩张。
黄光裕当初为何入狱?黄光裕是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如今国美电器遍布中国大陆,拥有30多个分公司,在黄光裕的带领下,国美跳跃式的发展,成功开创了中国经营的连锁模式 ,然而早在2006年,黄光裕曾发生商业运作上的违规情况,他掌控的“鹏润系”及其兄黄俊钦执掌的“新恒基系”因涉嫌违规贷款被相关部门调查,所涉及资金近十亿,“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迄2013年10月,各种公开资料显示,黄光裕虽身处监狱中,但依然极大程度上调控、操纵着他庞大国美商都的正常运转。
总之,黄光裕出狱,卖掉地产项目,优化资源配置,转型线上,与京东、拼多多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是目前国美的战略路径选择。
黄光裕入狱的原因是什么?
入狱原因有三: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5月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扩展资料
国美失去在新业务新领域的增长增动
从2008年11月国美创始人黄光裕突然被拘。2010年8月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在已经过去的8年多时间里,因为黄光裕的意外入狱,而导致整个国美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的狼性文化,被极大削弱。
按照杜鹃在国美2016年度战略大会上的讲话,国美除了在实体零售和互联网板块之外,还布局智能制造、智能手机、金融投资、地产四大板块,这些板块都是新时代国美的“联合舰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不过,查阅国美电器在过去七年来的公司年报,可以清楚地看到,影音、空调、冰洗、通讯、电脑、数码这些传统的家电3C业务,仍然是国美电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业。在近年来,涉及服装、图书、生鲜、百货、商超等多个增长势头看涨的消费品领域,国美基本没有建立深度布局。
与苏宁相同的是,最近几年以来,国美和苏宁这两家家电连锁渠道的发展,仍然依赖的是家电零售业务。但与苏宁不同的是,在近年来市场经营领域双线扩张,以及经营品类的多元化布局上,苏宁正在瞄准一家互联网综合零售商的目标快速前进,而国美还止步于家电零售,以及线下经营。
随着当前整个家电零售产业的多元分化,从线下到线上,以及家电零售产业的发展放缓,市场增长陷入一定的停滞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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